1、為什么要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中推進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
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彌補市場機制缺陷、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安全網”、“穩定器”,是加強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同時,又是在鼓勵競爭,追求效率的同時,維護社會公平的重要措施。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對于深化企業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保持社會穩定,順利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意義”。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要求“加快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初步形成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個人儲蓄積累保障相結合的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深化改革、促進發展、保持穩定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2、我國現行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是什么?
我國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是50年代建立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勞保醫療制度。公費醫療制度是指國家為保障國家工作人員而實行的、通過醫療衛生部門向享受人員提供制度規定范圍內免費醫療預防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僅限于各級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其他黨派、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還包括高等學校的大學生和退伍在鄉的二等乙級以上殘廢軍人。
勞保醫療制度是指為保護企業職工的健康,對其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享受醫藥費用補助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覆蓋范圍僅限于國營企業(國有企業)和包括縣以上的大集體企業。
3、為什么要改革現行的公費和勞保醫療制度?
我國的公費、勞保醫療制度是適應建國以后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需要建立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制度。這種制度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對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制度性弊端,使之既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也不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
這種制度性弊端突出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通包統攬的福利制弊端,單位和個人沒有自我保障和約束;二是單位保障的非社會管理弊端,既沒有建立穩定的籌資機制,也導致不同單位負擔畸輕畸重,更導致職工待遇苦樂不均;三是醫療與保險一體化運作,沒有第三方制約。
由于這種制度本身存在的問題,使得這種制度運行四十年多年來,產生了花費不少、效率低下的最終結果。具體表現為:
第一,醫療費用增長過快,浪費嚴重,財政和企業不堪重負。全國職工醫療費用嚴重僅從1978~1997年,就增長了28倍。由27億元增長到774億元,年遞增約19%,而同期財政收入只增長了6.6倍,年遞增約11%。職工醫療費用的增長速度超過了同期財政的增長速度。同時,據有關部門調查分析,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支出約占全部醫療費用的20%-30%。一些醫療單位在利益的驅動下,大量經銷貴重藥、進口藥甚至營養滋補品、非醫療用品,盲目進口和使用CT、核磁共振等高檔醫療設備,亂收費,高收費。一些職工缺乏節約醫療費的意識,“小病大養”,“一人勞保,全家吃藥”。
第二,很多困難企業職工,以及部分經濟欠發達的事業單位職工醫療費用報銷越來越困難,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問題日益突出。絕大多數企業已經無法執行勞保醫療制度的規定,而是采取定額包干或按比例報銷的辦法,一些企業一年也就報銷幾十元錢,一些困難企業則長年無力報銷職工的醫療費。
第三,管理和服務的社會化程度低,企業社會負擔過重,加之現行公費、勞保醫療制度僅覆蓋機關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及一部分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改革開放以后發展起來的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及職工和個體工商戶,基本沒有納入到公費、勞保醫療的范圍內,這些都既不利于企業公平競爭,也不利于保護這些勞動者合法權益和勞動力的合理流動。
第四,公費、勞保醫療制度以單位自我保障為主,職工醫療費用社會互濟程度低,新老企業之間、不同行業之間,職工醫療費缺乏統籌互濟,職工醫療待遇苦樂不均,許多經濟不發達地區和效益差的企業職工基本醫療待遇得不到保障,引發大量的社會矛盾。例如,有的單位年人均醫療費達幾千元,而有的的單位只有幾十元;有些企業職工醫療費實行實報實銷,而有些困難企業卻長期拖欠職工醫療費。另外,由于勞保醫療分散在各個企業自行管理,企業“辦社會”現象十分嚴重,加重了企業的社會負擔。據1996年的統計,單位自辦醫療衛生機構10.2萬個,床位75萬張,衛生技術人員133.8萬人,分別占全國總數的54%、24%和25%。
4、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有哪些成效和問題?
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城市的實踐表明,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是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的。各地試點取得的主要成效在于:一是建立了合理的醫療保險基金籌措機制和醫療費用制約機制,保障了職工的基本醫療。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醫療保險改革政策的規定統一繳納醫療保險基金,醫療費用由單位和個人承擔,統一使用,通過社會保險的互助共濟,有效保障了職工的基本醫療。二是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由于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以后,初步探索建立了醫療消費制約機制和醫療費用結算辦法,醫療費用浪費現象有所遏制。三是促進了醫療機構改革。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對醫療機構既是挑戰,又是機遇。由于實行了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和醫療費用結算制度,促使醫療機構加強內部管理,調整醫療收入結構,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此外,改革試點本身所暴露出來的問題,也這深化改革探索了解決問題的路子。
試點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籌資比例偏高,基金征繳困難。在上述試點城市中,用人單位繳費率在10%以上的共有26個,占65%。同時,參保企業的基金收繳率較低,一般僅在40%到70%之間。二是統籌層次低、企業參保率低。在已經啟動改革方案的40個試點城市中,參保率低于50%的就有14個城市。三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本身過于追求模式化,試點政策和制度規定過于僵化,沒有給試點城市留有足夠的探索空間。我國各地經濟水平不平衡,醫療消費水平差異較大,加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起步晚,難度大,情況復雜,改革的辦法也需要探索,因此,在改革的方案設計上不能強求一致,過分強調制度模式的統一,只能在大的原則和主要政策統一的前提下,允許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具體的方案。同時,在改革的進度上也不能強求一致。四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對滯后,沒有建立有效的醫患制約機制。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特別是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關系緊密。因此,進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必須同時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只有搞好醫藥衛生體制的配套改革,才能從根本上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合理控制醫療服務成本,建立有效的醫療費用約束機制,遏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和浪費,使有限的醫療保險基金真正用于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從而保證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5、為什么說為職工建立基本醫療保險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證?
我國勞動者是國家的主人,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力量,切實解決他們的基本醫療保障,是黨和政府歷來關心的重要問題,也是各級政府的責任。近些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經濟發展,黨和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改善職工生活的措施,從總體上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同時也應該看到,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經濟轉軌時期國有企業傳統體制固有矛盾的顯化,一些經濟不發達地區和困難企業的職工醫療保障問題得不到有效的解決,一些地區和企業出現了長期拖欠職工醫療費的現象,影響了職工基本的健康保障,甚至由于因病致貧影響了職工的基本生活,損傷了職工勞動生產積極性和對改革的信心、對政府的信任。因病得不到治療和醫療費用得不到及時的報銷,職工找企業,找政府,也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和社會秩序,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會矛盾,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大隱患。因此,在原有的公費勞保醫療制度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決職工醫療問題的情況下,必須建立一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醫療保險制度,才能切實解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從而從制度上消除因職工醫療問題可能引發的社會矛盾。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和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出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維護社會穩定,保證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社會保障制度。
6、為什么要在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中同步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
當前國有企業改革已經到了一個關鍵時期,能不能通過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現代企業制度,關系到能不能實現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在本世紀末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關系到能不能在世紀之交順利實現我國經濟結構和經濟增長方式的兩個根本性轉變。
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用三到五年的時間,通過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通過鼓勵兼并、規范破產、減員增效、下崗分流和實施再就業工程,力爭到本世紀末使大多數國有骨干企業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是一個具有戰略意義的決策。要實現這個戰略目標,從二十多年來國有企業改革的經驗教訓看,核心的問題也是一個日益突出的難點問題,是能不能妥善解決好人的問題。這次國有企業改革涉及的不是解決一般性勞動力流動問題,而是與經濟結構調整相適應的勞動力結構性調整和資源配置問題。這種結構性調整的突出特點是,由于長期形成的結構性矛盾,歷史遺留問題較多,因而調整的幅度、深度和解決問題的難度都非同以往。實施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工程,是實施國有企業結構性調整的重要舉措,當然也是一個必要的過渡性措施。沒有這個過渡性調整措施,就實施不了這個戰略性調整;沒有這個結構性調整,國有企業就不能輕裝上陣,也就沒有競爭力。但是,經濟結構調整、企業減員增效的最終出路,還是要通過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把富余職工從企業中分流出去。從這個意義上講,社會保障制度能否盡快建立,能否切實解決好職工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問題,從而保障職工基本權益,關系到國有企業改革的成敗。
目前許多國有困難企業職工的基本醫療得不到保障,有企業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的經營管理需要的因素,但根本的原因還是現行的職工醫療保障制度不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過去把職工醫療保障責任分解到每個企業去實施,是與將企業納入整個國家收入分配計劃體制相適應的,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自主經營,獨立承擔經營責任和風險,勢必造成苦樂不均,困難企業自身根本難以解決職工基本醫療保障,F在,一些地區和企業的醫療消費水平過高,醫療費用的增長過快,浪費驚人。但同時,許多困難企業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問題解決不了。建立互助共濟、社會化管理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是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實行社會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為保障職工基本勞動權益的保證。這個問題必須由政府來解決,但不是和過去一樣仍由國家和企業包攬,而是通過建立新的醫療費用籌措機制,建立一套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來實現社會共濟。
7、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框架是什么?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框架包括六個部分:
一是建立合理負擔的共同繳費機制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體現國家社會保險的強制特征和權力與義務的統一。醫療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不僅可以擴大醫療保險資金的來源,更重要的是明確了單位和職工的責任,增強個人自我保障意識。這次改革中國家規定了用人單位繳費率和個人繳費率的控制標準:用人單位繳費率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
二是建立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制度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社會統籌使用的統籌基金和個人專項使用的個人賬戶基金組成。個人繳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按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其余部分建立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專項用于本人醫療費用支出,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
三是建立統帳分開、范圍明確的支付機制
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確定各自的支付范圍,統籌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大額)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主要支付門診(小額)醫療費用。統籌基金要有嚴格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
四是建立有效制約的醫療服務管理機制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僅限于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內的醫療費用;對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醫療機構和藥店實行定點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要按協議規定的結算辦法進行費用結算。
五是建立統一的社會化管理服務體制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一定統籌層次的社會經辦,原則上以地級市為統籌層次,由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金的統一征繳、使用和管理,保證基金的足額征繳、合理使用和及時支付。
六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監管機制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統籌地區要設立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監督組織,加強社會監督。
這些內容基本上制定了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大致框架,奠定了將來統一全國制度的基礎,便于各地在制定改革方案時有所遵循,同時也給各地留下了因地置宜做出具體規定的空間。
8、為什么說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對公費勞保醫療制度的制度變革和機制轉換?
一是改變過去國家承擔無限責任為保障職工基本醫療,實現福利保障到社會保險的轉變;二是改變過去國家和企業包攬職工醫療費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增加了個人自我保障責任,實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三是改變過去各個單位分散管理為社會化管理,實現醫療保險基金的統籌共濟;四是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建立醫、患、保三方制約機制。
9、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本思路和應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和配套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要求,根據現階段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基本保障、廣泛覆蓋、雙方負擔、統帳結合”。
“基本保障”是指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和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相應的籌資水平要根據目前我國財政和企業的承受能力確定,只能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
“ 廣泛覆蓋”是指基本醫療保險要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不論是國有單位,還是非國有單位,不論是效益好的企業,還是效益差的企業,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雙方負擔”是指改變過去職工醫療費由國家和企業包攬,個人不承擔醫療保險責任,實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合理負擔;
“統帳結合”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建立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并明確各自的支付范圍,統籌基金主要支付大額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主要支付小額醫療費用。
按照這一基本思路,總結試點的經驗教訓,為了正確把握改革的方向,使各地改革有所遵循,在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過程中,應遵循四條原則:一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二是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三是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四是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10、為什么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要與初級階段生產力水平相適應?
這是由醫療保險權力與義務相對應原則確定,由于我國目前尚于社會主義生產力發展的初級階段,總體國力不強,具體到醫療保險的資金供方,財政和企業的實際負擔能力有限,因此,從這個基本國情和財政企業的負擔能力出發,只能是有多少錢辦多少事。國家承辦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也只能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既不能完全照顧現有的醫療消費水平,也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醫療消費需求,更不能與發達國家的醫療保險水平攀比,只能根據可能,而不能根據需要。我國目前階段的基本醫療保險水平,只能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