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承擔什么責任?
解答: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182、單位侵害勞動者人身權益應承擔什么責任?
解答: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4)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183、勞動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怎么辦?
解答:山西黑磚窯案件暴露出了政府有關監管部門對一些違法用工的情況監管不到位,之所以監管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在于不作為和對這種違法犯罪現象的漠視。
《勞動合同法》針對這個問題在第95條作了這樣的規定: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違法行使職權,給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84、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出具書面證明行嗎?
解答:勞動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后失業,如果要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需要提供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否則勞動保障部門是不予辦理的。
因此,勞動者離職時要索要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85、勞動者在沒有經營資格的單位付出勞動怎么辦?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93條規定: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條款表明,即使單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屬非法用工,勞動者也有權獲得經濟補償。勞動者在找不到單位的情況下可以找出資人索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這是《勞動法》的一個突破。
186、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將受何處罰?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92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實踐中,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勞動者三者間的關系一直是剪不斷、理還亂。本條核心在于“連帶責任”,解決了司法實踐中一直難以解決的問題。
187、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由誰擔責?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94條規定: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連帶責任實際上就是雙保險,勞動者的利益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188、勞動者違反保密條款或者競業限制條款給單位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嗎?
解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主要指,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責任指的是賠償下列費用:
(1)招錄費用;
(2)培訓費用;
(3)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
189、單位招用了有工作的勞動者,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害怎么辦?
解答:《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個條款說明,單位挖人是有風險的,“招兵”要謹慎。
190、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適用《勞動合同法》規定嗎?
解答:老姜是某事業單位的聘用制工作人員,合同是一年一簽。今年9月,他在該事業單位工作了3年后,單位告知他不再續聘,讓他辦理離崗手續。老姜要求續聘或由單位支付補償金,單位不同意。
老姜想問:像他這樣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適用《勞動合同法》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96條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可見,一般情況下,老姜這樣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是適用該法的。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合同到期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終止,單位可以不付經濟補償。所以老姜現在不能索要經濟賠償。
但《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因勞動合同期滿導致勞動合同終止,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不再續簽的,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