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勞動者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能終止勞動合同嗎?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后,終止其勞動合同的作法是正當、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能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142、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培訓費?
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43、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還要支付培訓費嗎?
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會對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勞動者無需對用人單位做出任何補償,所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培訓費。
144、破產企業的職工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嗎?
企業破產后,不能及時就業,又沒有申請自謀職業的,如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則可以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企業破產后,其原有職工可分為三種情況:第一,一部分職工在企業破產前或之后及時找到新工作,實現再就業,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第二,國有企業破產時,一部分職工申請自謀職業,不再保留國有企業職工身份,對這份人發給一次性安置費,不能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第三,只有在企業破產后,既沒有及時重新就業,又沒有申請自謀職業,同時又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的,才能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45、用人單位遷移或者勞動者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是否隨之遷轉?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
146、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能否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其親屬一定補償?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金額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出。
147、失業保險金能一次性發放嗎?
失業保險金不能一次性發放,只能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是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及時了解失業人員的情況,促進其盡快實現再就業的有效措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148、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步驟有哪些?
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法定條件的,可依法領取失業保險金。申領失業保險金,應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 由其失業前所在的單位為其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用人單位應當為失業人員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證明應當注明失業人員的姓名、年齡等基本情況及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時間、原因等內容,并告知失業人員是否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向哪個經辦機構提出申領申請等。
(2) 用人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在7日內報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3) 失業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明、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等材料,及時到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登記手續。
(4)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申領申請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應當為失業人員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有關手續。
(5) 領取失業保險金。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后,失業人員按月到同一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或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到指定的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149、失業人員不接受有關部門介紹的工作,還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勞動者失業后,應通過各種渠道爭取盡快重新就業,以實現自食其力并為社會作貢獻。政府有關部門也應幫助勞動者及時重新就業。失業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應視為不積極重新就業,依法停發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它失業保險待遇。
150、失業人員被判處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還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內,被判處刑罰并收監執行的,或者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勞動教養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5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還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其它失業保險待遇,改為依法領取養老保險金,并依法享受其它養老保險待遇。
152、失業人員移居海外的,還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條件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移居境外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53、失業人員參軍的,還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條件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征服兵役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54、因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失業的,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因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失業的,屬于勞動者自愿離職,一般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但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因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認定為非因勞動者本人意愿而失業,如果同時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其它條件的,則可依法領取失業保險金:(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55、勞動者被原用人單位開除的,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的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屬于非因勞動者本人意愿而失業,如果被開除的勞動者同時還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其它條件,就可以依法領取失業保險金。
156、因勞動合同終止而失業,勞動者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勞動合同因期滿而終止,原單位與勞動者又沒有續訂合同,導致勞動者失業的,屬于非因勞動者本人意愿而失業,如果還同時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其它各項條件,就可以依法領取失業保險金。
157、具備哪些條件勞動者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第一,原所在單位和失業人員本人已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第二,非因本人意愿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失業;第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必經程序,目的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資格。失業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上述條件,才能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待遇。對不符合條件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拒絕其申請,并告知其拒絕的理由。
158、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有多長?
勞動者失業后,如果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法定條件,那么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但勞動者只能在一定的期限內享受這種待遇,不能無限期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我國《失業保險條例》根據失業人員和其原所在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情況,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分為三個檔次:(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另外,勞動者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159、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失業保險金不是工資,而是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失業人員所給予的臨時補償,其目的是為了維持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因此,我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金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發放。在這個范圍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行確定。
160、什么是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161、失業人員享受哪些失業保險待遇?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符合法定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享受以下失業保險待遇:(1)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醫療補助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對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162、農民合同制工人要繳納失業保險費嗎?
城鎮企業失業單位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個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但用人單位在計算工資總額時應包括農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資在內,并按這個工資總額計算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合同期滿不再續訂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給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
163、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如何計算?
我國法律規定,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繳納。具體比例是: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
164、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要參加失業保險嗎?
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是否參加失業保險,要看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而定。對于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是否參加失業保險的問題,我國《失業保險條例》做出了授權性的規定,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自主決定。如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要參加失業保險,那么,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就要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如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不要求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參加失業保險,那么,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就不參加失業保險。
165、哪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參加失業保險?
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法律的規定,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及上述各類企業的職工都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除責令其補交所欠款額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收入并入社會保險基金。
166、失業保險基金由哪幾部分構成?
失業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基金的一種,勞動者失業后所享受的各項失業保險待遇,就是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出的。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1)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2)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3)財政補貼;(4)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167、什么是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由政府負責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非本人愿意中斷就業,暫時無法找到工作的失業人員,在一定時間內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促使其重新就業有機結合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失業保險的最重要的特點是其強制性,即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參加社會保險。
168、企業破產時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有何保障?
根據我國破產法的規定,企業破產進行破產財產分配時,應優先支付破產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在支付該項費用以后,如有剩余,才能清償破產企業所欠的稅款和其它債務。
169、職工個人如何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有關法律的規定,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費,職工個人不用繳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170、企業效益不好可以少繳職工養老保險費?
企業不能以效益不好為由,少繳職工養老保險費。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金的前提條件是繳費人必須按時足額繳費,沒有按時足額繳費的,就不能保證勞動者按時足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可見,企業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定義務,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執行,不能違背法律規定的數額隨意少繳。